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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长沙市、浏阳市“学习型家庭”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浏阳市社区学院 发布时间:2023-04-10 作者:唐全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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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育发展中心(社区学校)

为推动创建学习型城市,营造“人人学习家家学习”的浓厚氛围,使学习成为每个家庭的生活方式,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省、市“学习型家庭”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学习型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凡家庭成员具有学习意识、学习习惯,将学习作为自身发展和提高家庭生活质量的需要,家庭中充满互动、互学的学习氛围,形成了培养孩子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在学校和社区中影响面广,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示范作用家庭均可参评。

2023年以前已获得相关荣誉称号的不再参评。

二、评选标准

“学习型家庭”评选标准(详见附件1)

三、评选方式

(一)组织推荐。采取自下而上方式,在社区、乡村、学校、企业等各种组织中广泛发动,各教育发展中心(社区学校)组织初评,按照1个要求进行推荐。

(二)填写材料。1.《学习型家庭申报表》(一式三份)

2.《学习型家庭汇总表》(一式三份)

3.家庭合照电子照2张

(三)认定由浏阳市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向长沙市、省级推荐。

四、材料报送

1.各教育发展中心(社区学校)务必于5月10日前报送材料,电子材料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2.纸质材料报送至浏阳市教师进修学校(市社区学院)406办公室,唐全友(收)。

3.联系人:唐全友电话:13974895259(611111)

 

 

 

附件1:《学习型家庭评选标准》

附件2:《学习型家庭申报表》

附件3:《学习型家庭汇总表》

 

 

  浏阳市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浏阳市社区学院

2023年4月7日

 

 

附件1                            

学习型家庭评选标准

“学习型家庭”评选标准

1. 家庭教育观念科学

家长能从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关心孩子成长;能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关心教育形势,有教育好孩子的意识、信心、设想,有培养孩子的目标与科学的教育方法,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

2.家庭民主、学习氛围浓厚

家庭成员之间互相尊重理解,能及时沟通交流。家庭成员有终身学习的理念,有明确的学习目标与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氛围浓厚,父母带头学习,与子女互动互学、共同提高;在学习方法与内容上能互相沟通交流,创造较多的家庭共聚时间。

3.家庭学习条件

良好

有较好的学习环境,有200册以上藏书(含电子藏书);有良好的文化消费习惯,订阅或借阅报刊或杂志,并不断添置新书和文化学习用品,用于学习、培训、深造,不断提高家庭文化生活质量。

4.家庭和睦、热心公益、服务社区

在通过学习不断融洽家庭内部关系的同时,也能关心邻里,并将所学应用于实践,服务社区,积极参与各类公益活动,能在促进社区治理方面做出一定贡献。

 

 

 

附件2

“学习型家庭”申报表

父亲姓名


单位及职务


 

家庭合影

免冠照片

母亲姓名


单位及职务


学生姓名


出生年月


学校班级


学生姓名


出生年月


学校班级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家庭其他成员


家庭近1年基本学习情况(学习条件,学习习惯,学习成效,影响力等方面,1500字左右)


宣传展示材料(200字左右)


主管单位(社区)推荐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区县市级教育部门推荐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市(州)教育部门推荐意见

 

 

 

 

 

 

(盖章)

年月日









附件3

学习型家庭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填表时间:年月日

推荐

序号

家庭名称

家庭联系人

家庭住址

家庭成员人数

所附材料

推荐理由

联系方式

申报表

照片

视频











填表联系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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