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浏阳市社区学院 发布时间:2023-04-10 作者:唐全友
收藏经长沙市、浏阳市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在全市继续开展第十批“百姓学习之星”推荐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营造全民终身学习氛围,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决定在两级范围内评选、推荐6名左右感动民众的“百姓学习之星”进行宣传表彰。
二、评选对象
征集通过各类继续教育(包括各类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社区教育、老年教育,下同)成长、成功的“百姓学习之星”,全民终身学习的励志故事和典型人物。
三、评选条件
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终身学习、社区教育、企业教育、农村成人教育等继续教育学习活动中表现突出,事迹感染力强、群众认可度高、社会影响面广。其基本标准为:
(一)体现感染力。自觉践行终身学习理念,长期坚持学习,参与继续教育活动,把学习与工作、创业、创新有机结合起来,在改善个人生活、推动职业发展、提高工作效能方面效果显著,学习精神和事迹感人。
(二)体现认可度。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单位或社区具有较高的威信和感召力,能够有效带动周围群众广泛参与读书学习和继续教育。为建设和谐社会与学习型社会作出积极贡献,在服务社会、传承美德、弘扬正能量等方面示范带头作用明显。受过国家、省、市级表彰者优先考虑。
(三)体现基层性。重点面向生产、经营、管理岗位的从业人员、技术能手、高素质农民、退役军人和基层群众中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具有较强影响力、感染力的“百姓学习之星”。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推荐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四)体现引领性。在坚持读书学习、积极参与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周边群众素质,在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工业现代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相衔接,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进程中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四、评选方式与申报
(一)组织推荐:推荐采取自下而上方式。在社区、乡村、学校、企业等各种组织中广泛开展评选与推荐活动的基础上,组织事迹申报材料。
(二)推荐名额。全市共评选6名左右。各社区学校(教育发展中心)可据实推荐1人。
(三) 报送材料。
1、《“百姓学习之星”申报表》,一式3份(盖教育发展中心或社区学校公章)。
2、《“百姓学习之星”汇总表》,一式3份(盖教育发展中心或社区学校公章)。
3、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应突出学习为主要内容的先进事迹,2000字以内),一式3份(盖教育发展中心或社区学校公章)。)。
4、200字左右的宣传展示材料(填写在《“百姓学习之星”申报表》内,必填)。
5、“百姓学习之星”一寸红底免冠照(电子版,大小为2M左右)、2张生活照(电子版,大小为2M左右)。
以上材料电子版请按顺序整理打包发至:[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唐全友 电 话: 13974895259(611111)
材料报送要求:各发展中心(社区学校)务必于5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浏阳市教师进修学校(市社区学院)社区教育办公室406#。
五、工作要求
(一)各教育发展中心(社区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对推荐工作的领导和宣传,切实推选出具有说服力、影响力和榜样示范作用的百姓学习先进典型。
(二)各教育发展中心(社区学校)要统筹安排,精心组织。严格依照评选基本条件和程序,并填写推荐意见,确保评选工作公开、公正、公平进行。
(三)评审和表彰。长沙、浏阳社区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成专家评审小组,根据 “百姓学习之星”的条件和事迹材料,进行评审。确定2023年度“百姓学习之星”名单并进行宣传表彰。
附件1:“百姓学习之星”评选标准
附件2:“百姓学习之星”申报表
附件3:“百姓学习之星”汇总表
浏阳市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浏阳市社区学院
二〇二三年四月七日
附件1:
“百姓学习之星”评选标准 | |
1.体现感染力 | 自觉践行终身学习理念,长期坚持学习,参与继续教育活动,把学习与工作、创业、创新有机结合起来,在改善个人生活、推动职业发展、提高工作效能方面效果显著,学习精神和事迹感人。 |
2.体现认可度 |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单位或社区具有较高的威信和感召力,能够有效带动周围群众广泛参与读书学习和继续教育。为建设和谐社会与学习型社会作出积极贡献,在服务社会、传承美德、弘扬正能量等方面示范带头作用明显。受过国家、省、市级表彰者优先考虑。 |
3.体现基层性 | 重点面向生产、经营、管理岗位的从业人员、技术能手、高素质农民、退役军人和基层群众中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具有较强影响力、感染力的“百姓学习之星”。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推荐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
4.体现引领性 | 在坚持读书学习、积极参与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周边群众素质,在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工业现代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相衔接,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进程中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
附件2: “百姓学习之星”申报表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照 片 (彩色照片) | ||||
民 族 | 籍 贯 | 党 派 | |||||
参加工作 时 间 | 专 业 技 术 职 称 | ||||||
学 历
| 毕业院校及 专 业 | ||||||
所在单位及 职 务 | |||||||
联系方式 | 固话: | 手机: | 邮箱: | ||||
个 人 简 历 | |||||||
参加 学习 情况 | |||||||
奖 励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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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2000字左右) | |||||||
宣传展示材料(200字左右) | |||||||
本人所在单位推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区县市级教育部门推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市(州)教育部门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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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
填表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3:
“百姓学习之星”汇总表
推荐单位: (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推荐 序号 | 姓名 | 单位 | 职务 | 性别 | 民族 | 出生 年月 | 学历 | 专业职称 | 奖励情况 | 联系电话 |
填表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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