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性社区学校评选通知
来源:长沙社区大学 发布时间:2012-09-03 作者:系统管理员
收藏关于2012年“长沙市示范性社区学校”
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教育局:
为进一步夯实社区学校办学条件,推进全市社区教育健康发展,根据《长沙市社区教育实施意见》《长沙市示范性社区学校建设方案(试行)》及年初工作安排,市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于今年继续开展“长沙市示范性社区学校”遴选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示范性社区学校建设为抓手,促进全市各社区学校不断夯实基础,规范管理,创新模式,形成特色,推动我市全民终身教育体系的构建,促进学习型社会的建设。
二、遴选时间
2012年5月—10月
三、遴选范围
全市各区、县(市)所辖符合建设要求的社区学校均可申报。在考察评审的基础上确定20所社区学校为市示范性社区学校。
四、遴选原则及标准
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标准,严格按照《长沙市示范性社区学校建设方案(试行)》执行。
五、遴选程序
1、学校自评(5月-8月初):各社区学校依照《长沙市示范性社区学校建设方案(试行)》的建设要求,进行自评自查。符合条件的社区学校向各区、县(市)社区学院提出申请并报送申报材料。
2、集中申报(8月31日前):各社区学院对各社区学校建设情况进行初评,择优推荐,将申报材料(附自评报告和申报表)报送市社区大学(联系人:林涛 王丽明,联系电话: 82684078,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3、考察评审(9月):市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就申报的示范性社区学校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考察办学条件、访谈座谈等方式进行实地考察和评审,在情况汇总后提出初步评审意见,并报市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4、网络公示(10月上旬):市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示范性社区学校名单,并在长沙教育信息网、长沙终身教育学习网进行公示。
5、表彰授牌(10月中旬):经公示无异议后由长沙市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授予“长沙市示范性社区学校”并授牌。
长沙市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一二年八月三十日
附:
2012年“长沙市示范性社区学校”
考察评审工作安排表
总领队:李平
组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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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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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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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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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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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汪忠明
成员:丁 郭
林 涛
李 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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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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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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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 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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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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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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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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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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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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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 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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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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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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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刘显泽
成员:张国斌
肖碧芳
王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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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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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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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 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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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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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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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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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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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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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 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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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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